一、充分肯定“十一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城乡规划迈上了新水平。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体系,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着眼于加快构筑“34762”的省域城镇空间结构,率先修编完成了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于加快形成新型城市化主体形态,率先开展了环杭州湾、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群规划的编制。着眼于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编制实施了县(市)域总体规划,全省有编制任务的57个县(市)全部完成规划编制,15个县(市)已正式实施。着眼于优化镇村布局,率先全面推进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全省所有建制镇基本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75%以上的行政村已完成村庄规划的编制。着眼于提高规划执行刚性,率先建立健全了建设项目分级规划选址制度,推动出台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是城乡住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这五年是各级党委、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把住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建设为民的头等大事来抓,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为明显的五年。在城市,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同时重点抓好住房保障。全省五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和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共计5913万平方米、72.5万套,解决了59.2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到去年底,全省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累计达到77万户,此外累计还有145万户家庭享受了房改房政策,125万户家庭享受了住房货币补贴,86万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在农村,一手抓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一手抓面上农房改造建设。五年累计救助住房困难家庭11.2万户,改造建设农房72万户。
三是节能减排作出了新贡献。减排方面,“十一五”期间,工程减排是主要手段,污水处理设施又是工程减排的主要载体。五年来,我们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了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3.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78%,比2005年提高了22.3个百分点;率先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覆盖467个建制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4万吨/日,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95亿吨,COD去除量达544.3万吨,COD减排贡献率保持在70%以上。节能方面,五年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3亿平方米,建筑节能对全社会节能的综合贡献率保持在10%左右。
四是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了新提升。五年来,全省县以上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入达2334.5亿元,新增建成区面积907.8平方公里、道路4442公里、公园绿地8845万平方米、供水管网13614公里、供水能力262.2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8万吨/日。到去年底,县以上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7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87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9.7%,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与此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向农村延伸覆盖,城市集中供水覆盖农村人口达1464万,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86%左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85%左右,等级公路通村率和客运班车通村率达99.5%和91.6%。
五是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取得了新突破。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方面。去年,江郎山丹霞申遗成功,实现了我省世界自然遗产零的突破。截至目前,我省拥有国家级、省级、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分别达18处、41处和120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占全国总数的9%,居全国首位。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达到7403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7.2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6个百分点。全省基本实现风景名胜资源应保尽保。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方面。截至目前,我省已拥有6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2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79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形成了层次鲜明、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六是建设行业发展迈出了新步伐。建筑业。去年,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1万亿大关,达到11860亿元(其中省外产值5721亿元,外向度达48.2%),增加值预计达到1550亿元,上缴税金132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0.3%、13%和21.7%。全省建筑业企业由2005年的4200家增加到目前的7082家,从业人员超过550万人。房地产业。去年,全省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030亿元,增加值预计达到1500亿元,上缴税金468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5.8%、16.6%和22.3%。勘察设计业。去年,全省产值达到125亿元,增加值达到2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5%和12%。与此同时,建设行业继续推进结构调整,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持续加强品牌建设,转型升级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清醒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
刚刚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我省“十二五”发展的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本目的是富民强省、社会和谐,总体目标是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这里的主题、主线、根本目的和总体目标是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必须紧扣的中心,必须服务的大局。在牢牢把握这一点的基础上,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新要求,找准定位,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新型城市化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更加有为。回顾“十一五”时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这五年成绩的取得,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始终坚持以新型城市化来统领、来主导整个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着眼未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要实现更大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仍然要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统领、为主导不动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型城市化的内涵、外延是在不断深化拓展的。从2006年新型城市化战略提出以来,省委、省政府就相继作出了“两房推动发展”、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快中心镇发展改革、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开展中心村培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目前又在加快部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省人大刚刚审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也都进一步强调了新型城市化战略,同时对这个战略又有一些新的安排。这些新部署、新安排在丰富提升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同时,也在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不断提出新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力军,作为牵头部门,不但要继续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已经作出的决策部署,而且要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不断充实完善新型城市化战略,要积极作为、善于作为,以更加出色的工作把新型城市化不断推向深入。
第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勇挑重担。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实现这一转变,住房和建设部门责任很重。从宏观层面看,未来一个时期,新型城市化依然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是我省扩大内需的主要动力、产业提升的主要平台、科技创新的主要源泉、统筹发展的主要抓手,将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起到极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无论是国家的“十二五”规划建议,还是我省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都把新型城市化摆到了突出位置。“十二五”时期,紧紧抓住用好这个大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住房和建设部门责无旁贷。从具体工作层面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部署来谋划推进工作。特别是我省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许多重大部署,如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海洋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等。这些重大部署的实施,最后都要落到空间上、落到项目建设上,这就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全力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服务保障,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产业层面看,建设行业既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环境、培育功能、提供支撑,本身又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领域、重要行业。就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而言,近些年两者的增加值合计占到全省GDP的12%左右,上缴税金占到地方税收的35%左右,从业人员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20%,是名副其实的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可以说,这两个产业转型升级得怎么样,直接影响整个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进展。
第三,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奋力争先。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庄严承诺,“十二五”时期我省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全面小康,内涵很丰富。其中,良好的居住条件、优美的人居环境、高效便捷的出行条件、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等等,我觉得都是最基本的内容。在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都把这些内容作为全面小康的重要指标。这些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前些年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是明显的。但也要看到,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离全面小康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让城乡建设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当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突破口、切入点,着力缓解住房难、停车难、行路难、市容卫生难、环境保护难等热点难点问题,积小胜为大胜,一步一步推动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
面对上述形势、任务和要求,“十二五”时期,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重点围绕“一个群、两个中心”做好文章。“一个群”,就是指城市群。要立足于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发展,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加快建设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三大城市群,重点培育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两个中心”,一个是指中心城市,这是区域发展的龙头。要立足于提升龙头,加快提高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和城市品质,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另一个是指县城和县市域中的中心镇。要立足于夯实县域统筹发展的基础和节点,加快把中心镇培育成为县域副中心,把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培育成为现代化宜居宜业小城市。
二是完善提升功能。就是要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加快向农村拓展、延伸和覆盖。大中小城市要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着力提高综合承载和集聚辐射能力。中心镇要成为县域人口集中的新主体、产业集聚的新高地、功能集成的新平台、要素集约的新载体。
三是改善人居条件。就是要按照“住有所居”的目标,统筹推进城乡住房工作,满足城乡居民的安居需求。在城市,要一手抓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一手抓住房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建设和管理并重的住房保障模式,加快形成针对性强、惠及面广,分层次、有区别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率。在农村,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中心村培育,继续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切实抓好农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救助。
四是加快产业升级。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建筑业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发展,从以房建为主向大土木建设转变,加大“走出去”发展步伐,全力打造省内、省外、境外“三个浙江建筑业”。要大力提升房地产业科技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不断壮大房地产关联服务业,加快实现房地产业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要切实提高勘察设计企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做专勘察设计业,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勘察设计单位,培养一批具有较大国内影响力的设计大师。
五是提升特色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遵循内在规律,讲究特色、讲究美,体现人文、生态的要求,传承文脉,尊重自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杜绝只顾短期和局部利益、忽视长远和全局利益的思维和倾向,克服城乡建设浮躁症。加强科研和技术攻关,增强城乡建设的物质和技术支撑。加强城乡建设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以民主促提升。
三、认真抓好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筹备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召开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总结2006年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以来五年的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城市化的最新部署和安排。省建设厅作为城市化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筹备好会议。与此同时,我省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还在国务院待批,省建设厅要抓紧向建设部汇报,做好工作,力争在这次会议之前取得国务院的批复。
二是认真抓好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去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出台文件,对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接下来,重点是抓好落实。这两项工作,省发改委是牵头部门,省建设厅是主要的配合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大量的具体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指导、加强服务、加强保障、加强考核,切实推动这两项工作的开展。省建设厅要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住房改造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的推动。下半年适当的时候,省政府将再开一次经验交流和现场推进会。
三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房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住房工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李克强副总理已经四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最近温家宝总理又进一步强调,要下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这方面工作。今年,我们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市县政府责任制,提高城乡住房保障水平。全年全省要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万套、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支持性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30万户,其中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4.2万户。各市的任务,刚才各位分管市长都已经领去了。接下来,要对照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精心制定措施,切实加强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今年,我省还要启动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央有明确要求,实际工作也迫切需要,要加快推进,确保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继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大力推进公交、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这方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仍然是重中之重。要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全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管网15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年建成60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这项工作,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将对各市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市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大资金、用地等要素的保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省级有关单位,一方面要加强指导服务,另一方面要严格督促检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此同时,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工艺改造,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重点城市要积极学习借鉴杭州市的经验,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标准化处置。加强城镇供水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城市破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坚持建管并举、综合治理,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五是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快开发和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是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的形势下,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潜力也很大。去年,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省建设厅、省人防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法制办就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充分吸收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这项工作,省级层面将由省建设厅来牵头。省建设厅要与省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规划引领,推动这项工作尽早取得实质性成效。要认真研究,加强探索,逐步完善地下空间产权确认、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盘活地下空间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立体发展”理念,并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六是着力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发展。建筑业,要大力开拓国内外新市场,进一步加大“走出去”步伐,争取省外产值占比突破50%。加快提升产业集聚度,争取培育更多的“千亿元建筑之乡”。提高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房地产业,要积极推进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和A级住宅性能认定,大力推广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全装修住宅,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拓展房地产服务领域,加快构建完善的房地产业服务体系。特别是物业服务业,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息息相关,是城市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几年相关的矛盾纠纷也很多,要给予重点扶持,加快提高服务水平。省建设厅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意见,加强对行业的合理指导。勘察设计行业,重点是要加快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这方面我们一直在强调,但低水平重复的情况还很多。下一步,要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上做些文章。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借此机会,我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再提三点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建设为民”理念。理念指导行动,引领行动,是行动的“总开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要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建设为民”的理念。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造福于民。要把“建设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整个工作过程中,体现在工作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还是住房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都要避免“以物为本”、只见物不见人,都要努力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要加快提高素质能力。良好的素质、过硬的能力是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核心保证,决定着事业的发展前景。应当说,经过多年的努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面对新型城市化的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仍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大开实践之门,让广大干部职工在学习和实践的良性互动中成长成才。
三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干部前途、事关事业成败、事关党和政府威信,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抓住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健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不仅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清白白为政、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而且要带好队伍,管好下属和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