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必修课时培训班的通知

浙估协[2015]5号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课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在杭州举办2015年第1期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必修课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学时

讲授房地产估价最新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判标准;探讨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动态,交流、剖析、答疑房地产估价复杂案例和特殊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方法;组织房地产估价风险及防范的学术研讨;评析房地产估价实例报告。完成地方必修课30学时。

二、培训对象

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的规定,需申请续期注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取得执业资格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已满三年,欲申请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323-26,共计三天半,323日上午830-1100报到;培训地点:杭州市学院路126号,浙省江建设培训中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750/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课时培训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欲参加培训者请登陆浙江省建设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zjjs.gov.cn/ZjjsGbxx登陆浙江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网http://www. zjjs.gov.cn/zfgjyjj链接浙江省建设培训中心。进入网上报名流程:首页在线报名培训报名培训类别选择专项培训培训班级选择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必修课时培训班--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完成报名,不受理电话、传真、邮件和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报名请从速额满即止(限200名)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妥善安排,鼓励房地产估价师按期参加培训。

六、报到需提交资料

1、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需验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并交复印件一份;初始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需验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交复印件一份。

2、请用A4纸打印《2015年第1期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必修课时)培训登记表》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小结表》(见附件),打印好相关个人信息,登记表上张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执业单位公章(无执业单位的需本人签名),为保证信息准确,将不受理手工填写的登记表。学员所提供个人信息必须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上房地产估价师数据库中的信息相一致,不一致的需做出书面说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建设干部学校培训一处寿文伟老师、段幽幽老师,联系电话:培训一处:0571-89968612(兼传真),总台电话(咨询食宿):0571-89968667、89968666。

                       2015122



2015培训登记表.zip
培训小结表.zip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2015-01-29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