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我会于2022年10月1日发布了《浙江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收购)补偿估价报告(表格式)参考文本》(浙估协〔2022〕40号),现将该参考文本应用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该参考文本为表格式估价结果报告,仅适用于按成本法(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收购)补偿成本价值时,批量出具表格式估价结果报告的情形。
建议估价机构在与估价委托人签订估价委托合同(协议)时,明确约定提供报告的形式为表格式估价结果报告;若未约定的,建议出具叙述式估价报告。
二、报告内容。该参考文本的内容是对出具表格式估价结果报告的基本要求。在实际操作时,应对参考文本的内容做必要的、适当的细化,建议在“十四、报告使用限制及有关说明”中增加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中必要的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未定事项假设、背离事实假设、不相一致假设、依据不足假设、估价报告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及其他报告使用注意事项等,但表述宜简明扼要。如有专业帮助情况和相关专业意见,应在附件中进行说明。
三、其他。该参考文本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须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的相关规定。
如在实际应用中遇到其他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会反馈,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gujia_zj@163.com。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22年12月6日
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