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25年44-45号》批房地产经纪人与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23号)衡凯强等13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孙侗等6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施彩林等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附件3),张平生等3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注销登记条件(附件4),程军等10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条件(附件5),刘迪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条件(附件6),李磊等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条件(附件7), 李杰1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销登记条件(附件8),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附件:
5.浙江省2025年第二十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6.浙江省2025年第二十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人员名单
7.浙江省2025年第二十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变更登记人员名单
8.浙江省2025年第二十三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注销登记人员名单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