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物业服务和房地产中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房发〔2009〕136号的精神,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表》编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单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浙江省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

为了提高信息采集数据质量,更清晰地反映各地区房地产估价信息,根据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信息统计工作要求,省内一级机构及下设的分支机构分别注册账号编报信息。估价机构年度信息采集填报具体操作详见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二、编报时间

请各机构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编报工作。

三、编报要求

(一)请各机构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实工作,落实责任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2025年度估价项目数据请结合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https://ptclient.cirea.org.cn/enterprise/login/gujia),将2025年所做项目完整录入信用档案系统,并通过业绩统计功能根据估价目的统计导出2025年项目汇总数据。

(三)采集表的金额单位:万元整,面积单位:平方米。

(四)本省一级机构仅需编报总公司基本信息及项目信息,省内及外省分支机构仅编报本分支机构信息。

(五)采集表的数据应与机构申报备案材料信息或信用档案中的信息相一致。

四、编报方式

请各机构登陆“浙估协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系统(试行)”(https://oa.zjrea.org.cn/login/collection)或协会官网(https://zjrea.org.cn/)“估价机构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填报信息。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表采用系统编报的方式,附件上传的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均须为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应控制在10MB以内。

五、联系方式

沈老师 0571-87198308

童老师 0571-85177984

 

附件:

1.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docx

2.2025年度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采集表.docx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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