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根据《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办法》(浙估协〔2023〕26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6年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信等级自动延期对象
鉴于《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系统》正在研发中,为了做好衔接工作,以下机构其资信等级证书有效期限由2027年1月10日延长至2028年1月2日:
(一)2023年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结果为AAA级的机构;
(二)2023年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结果为AA级以下(含)且无需申请复评的机构。
自动延期的资信等级证书将于2027年1月10日前发放。
二、本次资信评价参评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浙江省辖区内依法设立并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分支机构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未取得资信等级的机构;
(二)2023、2024年资信等级评价结果为AA级以下(含)且拟申请复评资信等级的机构。
三、申报要求
请参评机构根据《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办法》(浙估协〔2023〕26号)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申报表》(简称 “申报表”)(附表);
(二)资信评价申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简称 “证明材料”)(附件)。
纸质“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按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申报表”为word格式。
请参评机构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快递至协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百井坊巷77号1501室;联系人:于祖祥;电话:0571-87175709。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gujia_zj@163.com。
附表:浙江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申报表
附件:资信评价申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资信评价申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个人参保证明(近48月内的社保缴费情况打印稿);
2、估价业务能力:每类业务提交一份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
3、内部管理制度: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复印件;
4、分支机构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制度、报告质量控制制度、培训和考核制度等复印件;
5、从业年限、注册资本(出资认缴额):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6、办公条件:办公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收费标准公示:收费标准复印件;
8、企业纳税额:2023-2025年度增值税纳税证明;
9、加入行业组织:会费缴纳票据复印件;
10、参加行业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发表文章著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承担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党组织与工会建设:党组织及工会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4、参与公益事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5、担任社会职务:任职证书或任命文件复印件;
16、获得行业荣誉: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7、受到守约褒扬: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培养行业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9、风险防范能力:职业责任风险基金或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证明文件;
20、开展业务创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1、多元化发展:经营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